合肥市骨科医院2025年度招聘41名工作人员公告

医院 2025-05-10
(1)附件2《合肥市骨科医院招聘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面试工作由合肥市骨科医院委托第三方组织,将按规定在合肥市骨科医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市骨科医院官网公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相关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聘用。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安徽徽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考服务平台()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00至5月6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5月8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9日17:00前通过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5月9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责任自负。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见附件,满分100分,笔试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通过合肥市骨科医院官网及安徽徽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考服务平台()进行公布,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

1、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附件2《合肥市骨科医院招聘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有效身份证;

(3)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4)就业推荐表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医师、技师、药师、会计等资格证书(对应岗位提供);

(6)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提供合格证书,暂未取得规培合格证书的需提供培养单位规培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培证明(岗位需要的提供);

(7)硕士所学方向证明(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由学院或培养单位教学部门盖章);

(8)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岗位需要的提供);

(9)海外留学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3、资格复审不合格所产生空缺名额,在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用。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合肥市骨科医院委托第三方组织,将按规定在合肥市骨科医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等。以百分制计算,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市骨科医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3、考生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自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为所聘人员购买五险一金。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须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需在2025年7月取得规培证的报考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培证,取消录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

1、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相关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2、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笔试费用45元/人/科,面试费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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