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00至5月6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报名后24小时至5月8日16:00前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5月9日16:00前通过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口腔医师岗位(硕士)开考比例为2:1,其他非口腔岗位为3:1。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开考比例的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申请退费,其他情形所缴考试费用不做退回。
4.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25年5月15日-5月16日从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如下表:
岗位类别
笔试科目(总分100分)
口腔医师
《医学基础知识》占20%、《口腔医学专业知识》占80%
急诊医师
《医学基础知识》占20%、《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占80%
放射医师
《医学影像专业知识》
护理
《护理基础》占20%、《护理专业知识》占80%
检验
《医学检验专业知识》
药剂
《药学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5年5月17日,具体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如因特殊情况调整时间,届时将提前发布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将在合肥市口腔医院网站公布成绩。依据最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下载《合肥市口腔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表等材料。
资格审查时凡出现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以合肥市口腔医院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布。
(五)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市口腔医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2.初选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5.考生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合肥市口腔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和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办理各类社会保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五、其它
(一)本次招聘中的笔试、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现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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