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肥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意识
1.高度重视,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印发《2024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4年全市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巡讲及干部教育培训必训内容,结合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2.精心安排,多渠道组织开展学习。一是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组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相关篇目。中心组成员围绕“树牢法治思维,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坚决防治统计造假,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二是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举办2024年合肥市法治巡讲(市统计局)专场活动,邀请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授课。回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产生的理论前提和实践基础,系统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总体战略和指导思想,突出强调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成果和特质内涵。三是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必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安徽省干部教育在线、法治教育网、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国家统计局钉钉网专栏学习,运用多种媒体和平台开展教育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3.结合实际,多举措推动贯彻落实。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1.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积极履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职责,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开展年度述法,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述法。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召开5次局党组会议,听取统计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动具体工作。按要求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和省统计局报告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顺利完成国家常规统计督察整改任务。牵头制定合肥市贯彻落实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整改专班,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担负起整改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协助推进立法工作。协助省统计局围绕《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相关课题开展立法调研。为相关立法工作提供依据和建议。
2.坚持合法性审查。规范决策流程,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我局先后3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对法治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在行政处罚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坚持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切实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确保了处罚的公正公平性,全年实现了行政处罚无争议,全年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诉讼请求案件。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制度制定、合同审查、执法案件等涉法事项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公布本级政府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已于合肥市统计局政务公开网和合肥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4.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按国家统计局要求做好统计执法证换发、管理和申请工作,推动市县两级统计法治人员力量配齐配强,切实保障全市统计法治队伍稳步增强。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统计执法证,认真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2024年全市新增3名统计执法人员,总数达38人。加强统计执法业务能力建设,通过以查代训、执法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执法队伍水平。
(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
1.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全市
统计执法检查企业334家,依法立案查处统计违法企业12家,给予警告并罚款4.95万元。市统计局联合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对省统计局移送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等工作。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4户,不断提升统计监督震慑效果。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以案带训”,落实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前培训制度,在开展2次“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前均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做到规范文明执法,并签订统计执法检查人员承诺书。严格执行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流程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切实维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
3.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统计行政处罚和企业信用等政务信息,公示统计违法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并按要求推送“信用中国”和“合肥市行政执法信用公示平台”等网站并公示。对全市持有统计执法资格证的人员信息和“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的情况及时在统计局公众网进行公示。
(五)强化统计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提升监督效能
1.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机关贯通协同。强化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动。市统计局党组与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召开工作会商会,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加强与巡察机构贯通协同。2024年向市委巡察办提供被巡察单位有关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
2.加强与组织、审计部门贯通协同。强化与组织部门协同联动。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向市委督查考核办等30余家单位提供统计造假“一票否决”的有关情况。加强与审计部门贯通协同,在案件线索移送、协助查证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
(六)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1.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学法用法。一是推动市委市政府常态化学习。2024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并研究统计相关议题共4次。二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2024年9月,市统计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合肥市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特邀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授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13个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市委党校县干班、青干班和科干班学员,市统计局中层以上干部共260人参加培训。
2.组织统计人员重点群体深入学,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市统计系统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专题会、业务培训会、年报会等会议重要内容。多种形式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市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学习11次。9月,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宣传新修改《统计法》。组织参加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组织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新修改《统计法》征文活动,全市投稿作品20多篇。举办全市乡镇(街道)统计员培训班,对新修改《统计法》内容进行解读及开展警
示教育学习,200名基层统计人员参训。
3.积极推动部门踊跃学,树牢正确政绩观。市统计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2024年依法统计培训班,组织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精神。制定合肥市统计局常态化开展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方案,要求相关部门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印发重点工作《提示函》强调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深入学习有关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精神。制定2024年部门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把新修改《统计法》学习情况纳入2024年度考核内容。
4.推进“送法入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全市超万个规上企业单位实现普法全覆盖,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调查对象篇》1.2万份,发放新修改《统计法》宣传解读材料,紧密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日常统计业务工作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强化企业和统计工作人员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5.把握“重要节点”集中普法,引导社会公众“知法敬法”。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联合省统计局和县区举办大型普法宣传现场活动,展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新修改《统计法》展板,发放统计法普法宣传品3000多份,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七)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1.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组织全市执法人员34名赴金寨县参加省统计局举办的为期3天执法培训。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合肥市法治巡讲(市统计局)专场活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实践。
2.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进“综合查一次”。市统计局先后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减少重复检查,减轻企业的负担,创一流营商环境。
3.做好执法检查的“后半篇”文章,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全面细致地阐释信用修复的具体流程及相关政策要求,全年指导6户行政处罚企业高效地完成信用修复工作,切实提升了企业依法统计意识和诚信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全市统计执法监督力量仍较薄弱,少数县、区统计执法人员配备与省政府要求有一定差距。法治宣传仍需加强。虽然近年来统计法治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统计法治宣传的形式不够创新,统计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部分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仍然不足,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部署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多形式抓好新修改的《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解读和落实工作。坚决站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立场。推动全市统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更加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不断提升执法检查针对性,严查省统计局转办、相关单位移
交、举报和专业数据核查发现的统计违法问题线索,聚焦问题企业(项目)和区域,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等,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强化结果运用,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
(三)切实加强全市统计法治队伍建设
推动市县两级统计法治人员力量配齐配强,推进备考统计执法证人员,早学习、早操练,提高考试通过率,充实执法队伍。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推动统计法治队伍能力建设。
(四)全面学习宣传新修改《统计法》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新修改《统计法》集中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方法和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载体丰富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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